鹽津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受理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專項整治信訪舉報的公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推進“清廉云南”建設的行動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持續緊盯群眾痛點和關注點,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機制走實走深,鹽津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緊緊依靠和動員廣大群眾開展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食品經營單位履行企業責任不到位,對食品原材料的進口把關不嚴,日常排查不實,失信經營、違法經營等問題;
(二)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包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包保干部對食品安全的業務不熟,每季度督導未做到全覆蓋等問題;
(三)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責任掛控,未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問題;
(四)縣、鄉、村三級黨政領導干部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包保”責任不到位,在督導過程中“走形式”“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舉報方式
?。?/font>一)來信地址
鹽津縣鹽井鎮縣大街315號鹽津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鹽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郵編:657500)
?。ǘ?/font>來訪地址
鹽津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鹽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font>三)舉報電話:0870-3035306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如實反映,盡可能提供詳實情況,以便更好地對反映問題進行核查。舉報內容應當保證真實,如發現以誹謗、泄私憤、打擊報復等為目的,偽造、捏造等方式誣告陷害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追究。
特此公告
鹽津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