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農民朋友:
至2020年底,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但一些農戶發展基礎還比較脆弱,一些農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如果不能得到及時幫扶,容易返貧致貧。按照黨中央要求,在過渡期,我們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現將有關政策要點告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2023年鹽津縣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為年人均純收入8050元,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貧致貧風險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現安全問題,家庭無力解決;
2.家里吃水遇到困難,家庭無力解決,包括斷水超過1個月、水質有問題、取水距離較遠(時間較長)等;
3.家庭成員患大病、重病、長期慢性病等,醫藥費較高家庭無力負擔;
4.家里學生上學開支較大,家庭無力負擔;
5.家里因災、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減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響了家庭基本生活。
二、申請對象
監測對象申請以家庭為單位,原則上為農村戶籍人口。
易地扶貧搬遷(含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的人口中,符合條件的可以申報;城市規劃居住的“農轉非”人口中,沒有享受城市低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符合條件的可以申報;實際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為城鎮戶籍或集體戶籍,但沒有享受城市低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可以按實際共同生活人口申報。
重點是以下9類對象:
1.脫貧戶特別是2020年脫貧的貧困戶;
2.2022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當地監測范圍內的農戶;
3.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農戶;
9.通過云南省“政府救助平臺”申請過救助事項的農戶。
三、監測對象識別和風險消除程序
識別程序:群眾自主申報——綜合分析研判——入戶核實——村(社區)評議公示(村民小組公開場所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臺”公示)——鄉鎮審核——縣級比對審定后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
風險消除程序:村(社區)提出名單——入戶核實——村(社區)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定后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內標識“風險消除”。
四、申請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1.找干部。向所在村(社區)申請,易地搬遷群眾和隨遷群眾向所在安置區申請;
2.打電話。撥打12317、0870—6636065電話申請;
3.防返貧監測APP。脫貧戶和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登錄防返貧監測APP點擊“自主申報”模塊完成申報。
五、申請須知
1.如申請監測對象,需要配合我們開展入戶核實,需要如實準確提供家庭和成員有關情況信息,并授權我們依法依規核查核實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經村內評議公示,由縣鄉逐級審核批準。
2.如已成為監測對象,我們將根據存在的實際困難和突出問題,從住房安全保障、飲水安全保障、健康幫扶、教育幫扶、產業幫扶、就業幫扶、金融幫扶、綜合保障、社會幫扶等方面選擇對應措施進行幫扶。
3.如家庭困難問題已經解決、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經過村級入戶核實、評議公示,縣級部門審核批準和公告后,將認定返貧致貧風險已經消除,此后不再進行針對性幫扶。
4.風險消除后,如家庭出現了新的困難問題,可再次提出申請。
六、原則上以下10類情形不得納入監測對象
1.有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
2.有家庭成員任“村三委”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的。
3.購買了消費型汽車的。
4.在城鎮擁有自建房或購買商品房、門面房以及其他經營用房的。
5.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公司、企業并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
6.種植、養殖大戶或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7.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不符合監測對象識別條件的。
8.空掛戶或為套取幫扶支持將戶口遷入村組的空掛人口。
9.死亡人員、服刑人員、失蹤人員以及與戶主不共享開支或收入的人員。
10.納入失信懲戒不符合監測對象識別條件的。
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過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政策,監測對象遇到的困難問題一定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們能夠自力更生,感恩奮進,通過自己的努力不斷改善生活狀況,用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讓生活更上一層樓!
鹽津縣鄉村振興局宣